英國政府在2021年1月開始接受持有BN(O)護照的香港居民及其親屬就移民到英國的簽證申請。
申請人不論在英國境內或境外,均可以申請此項移民簽證。
申請人可申請入境或初步在英國居留至30個月,其後緊接延長多30個月,或一次性申請居留5年。獲批准後可在英國工作和就學,但不能享有公帑提供的協助及服務,如社會福利。
獲准在英國居留5年後,申請人可申請「無限期居留權」。取得此居留權後,在英國居留多一年,便可申請入籍英國,成為英國公民。
BN(O)移民簽證的申請人必需符合以下情況 –
- 擁有BN(O)護照資格,但無需以有效的BN(O)護照證明這項資格,亦無需為有效期已屆滿或已遺失的護照續期或補領
- 通常在香港居住
- 有足夠經濟能力支付在英國居住及生活最少6個月的費用
- 承諾學習英語(申請入籍英國的人士的英語程度要達到官方英語能力測試的各項級別)
- 提供肺結核檢查報告,此項報告需由英國內政部認可的香港醫療機構簽發
- 繳付 IHS (移民健康附加費)
英國國民(海外)現時的公民身份 –
持BN(O)護照只可以訪客身份入境英國,無需簽證,逗留不能超過6個月。需受限於入境管制,不可居留,工作或長期就學。亦不能獲取公帑援助,及需支付非緊急醫療費用。
在入境英國前, 沒有取得BN(O)移民簽證者注意 –
BN(O)人士及同行親屬抵達英國邊境時,邊境人員可考慮給予該人士及同行親屬為期6個月的「過渡准許證」(Leave Outside the Rules : 以下簡稱 LOTR)。 該人士需出示下列各項證明 :
- 身份證明
- BN(O)公民身份
- 通常居於香港
- 有足夠經濟能力支付在英國居住及生活的費用
BN(O)人士帶同沒有BN(O)身份的受養人移民英國,需出示關係證明,及需以同一家庭單位入境英國。受養人為 :
- 配偶 或 法定伴侶
- 未婚伴侶
- 子女 (首次申請時未滿18歲)
- 極需依賴BN(O)人士供養的其他親屬
身份證明及BN(O)公民身份
申請人需要持有有效的護照,以證明身份。
申請人可使用有效的或已逾期的BN(O)護照,以證明BN(O)公民身份。
如申請人沒擁有BN(O)護照,英國內政部可根據記錄查核申請人的身份。
在香港居住的證明
要符合「LOTR」的入境安排,申請人需是通常居於香港,並能出示有關的證明 :
- 香港身份證
- 僱主或教育機構簽發的證明,確認申請人在香港就業或接受教育
- 香港醫療咭
- 選民確認咭
- 簽證、居留許可證明或其他入境文件
- 學業記錄,如學校成績表
- 香港政府部門或地區辦事處的函件
- 稅單
- 租金或按揭的證明文件
上列證明文件並非詳盡無遺,其他形式的證明可根據個別情況而考慮。
在英國居住及生活的經濟證明
下列文件可作證明申請人有足夠經濟能力支付自己及同行家屬在英國居住及生活
最少6個月的費用 :
- 銀行月結單,載有存款金額
- 在英國居住期間仍會獲得的穩定收入,如薪金、投資或退休金收入
- 投資項目詳細資料
- 從海外取得的教育資助金
- 英國僱主的聘用書
- 從伴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員獲得的收入,如 : 父母的資助或配偶在英國合法工作所得的薪金
- 家人或朋友提供的住所
上列證明文件並非詳盡無遺,其他形式的證明可根據個別情況而考慮。
關係證明
申請人需提供自己與受養人的關係證明。
如受養人是申請人的配偶或法定伴侶
申請人需提供結婚或法定伴侶證書。
如受養人是申請人的未婚伴侶
申請人需提供文件,證明自己與受養人已同居最少兩年,生活一如已婚伴侶或法定伴侶。
如受養人是申請人的子女
申請人需提供文件 (如下例), 證明自己是父母、領養父母或監護人 :
- 正式出生證明
- 正式領養證明
- 法庭指令,如特別監護令
以「過渡准許證 (LOTR)」入境英國,申請人及同行親屬 –
可以
- 在英國工作
- 就學
不可以
- 獲得公帑援助
- 享用英國的國民免費醫療服務 (NHS) (有限制及指定的免費服務除外)。在 LOTR 獲准居英期間,申請人及同行親屬需自行具備全面醫療保險